陵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被团市委授予“青少年维权岗”

□通讯员 黄敏 报道

德州新闻网讯 近日,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被共青团德州市委授予“青少年维权岗”称号。

近年来,区人民法院始终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,放在法院工作的重要位置来抓,对涉少案件,开通立案登记“绿色通道,优先立案,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坚持“教育、感化、挽救”的少年审判方针和“寓教于审、惩教结合、教育为主、惩罚为辅”的原则。定期到学校举办法治教育讲座,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,实现了涉少审判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。

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全市基层法院开创性适用“圆桌审判方式”审理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,所有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都必须有社会调查员、人民陪审员、心理辅导员、委托调解员、心理咨询师”及帮教人参与庭审。在预防犯罪和法治教育方面,持续开展“送法进校园”活动,强化了家庭、学校、社会等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责任。常态化开展“法院开放日”活动,协助学校开展普法“第二课堂”,组织学生参观诉讼服务中心、审判庭室、24小时法院、旁听案件庭审,使其零距离接触司法,感受法律威严,培养其是非分辨能力、自我保护意识和守法观念,从源头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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