□记者 王书胜 报道
德州新闻网讯 2019年12月30日,《德州市陵城区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暂行办法》内容解读暨新闻发布会召开,区领导李希岩、张传军、杜昌春、李臻、任营、刘凤霞出席发布会。
发布会上,区委副书记、区长李希岩对《德州市陵城区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暂行办法》的起草背景、起草过程、主要内容以及主要特点作了详细解读。
据了解,《德州市陵城区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暂行办法》已经德州市陵城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施行。《德州市陵城区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暂行办法》共二十条,主要包括告知承诺制的概念、适用范围、具体内容及办理程序、法律责任等内容。《德州市陵城区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暂行办法》按照“政府定标准、群众作承诺、过程受监管、信用有惩戒”的原则,对于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、生态环境保护和直接关系人身健康、生命财产安全的政务服务事项外,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且风险可控的政务服务事项,采取告知承诺制,有利于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简化政务服务程序,降低企业、群众制度性成本,减少因次要材料不齐全而造成多跑腿的情况,实现“一次办好”,优化营商环境,提高群众满意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