□通讯员李月林孙贞贞报道
德州新闻网讯 近日,区人社局仲裁院迎来了一位特殊的“客人”,他手持锦旗,向仲裁院的工作人员表达了感激之情。
这面锦旗背后温暖的故事,还要从7月18日说起。这天,马女士的丈夫来到区仲裁院代其妻子申请某公司支付伤残待遇。据了解,由于马女士的丈夫是残疾人,腿脚行动不便,全家都依靠马女士在工厂打工维持生计。马女士在公司受伤后,公司并没有积极主动赔偿,而自己也没有劳动能力,家里孩子还指望着工伤赔偿支付学费,家庭已经深陷困难。了解情况后,仲裁院工作人员及时帮助其书写仲裁申请,并第一时间予以受理,迅速展开调查,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,主动压缩办案时限。通过多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沟通,向其讲明工伤赔偿责任属于无过错赔偿责任,只要劳动者被依法认定为工伤,用人单位就应当履行支付工伤赔偿。最终用人单位同意按规定支付劳动者伤残待遇,并表示在今后会加强劳动管理,提高安全生产意识,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。
最终,在仲裁院工作人员的积极沟通下,双方当事人达成庭前和解。 7月26日,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仲裁院成功签收调解书,用人单位根据调解书约定于8月初将伤残待遇支付给劳动者。这样一起复杂的劳动争议案件迅速化解,马女士的丈夫到区仲裁院送上锦旗以表达感激之情。
近年来,区人社局仲裁院不断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,以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为主线,坚持“预防为主、基层为主、调解为主”,不断完善多主体、多方式、多层次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格局,先后打造出多家省市示范基层调解组织,争取在源头化解争议。同时,积极推动仲裁监察协调联动工作机制,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,更加高效快捷处理劳动纠纷,尽到最大努力做好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。
多年来我区劳动争议案件调解成功率始终保持在75%以上,为维护我区和谐稳定,助力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。